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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SH:603667)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保障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离职管理,涵盖因任期 届满、辞任、解聘、罢免、丧失任职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董事职务终止情形。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一)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七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 由公司按相关规定解除其职务: (二)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中欠缺职工代表董事;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