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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SH:603667)2025-08-27 21:04

报告人员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高监等多类人员[2]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涉案超1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6]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超10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债务等金额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变动需报告[10]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1] 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3] - 各部门及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4]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1]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资料[1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报送[15] 人员职责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8] 保密与追责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