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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SH:603667)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 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 1页 共 4 页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浙江五洲新春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