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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SH:603667)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五洲 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 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须为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 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