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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SH:603667)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 董事会下设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具体办理董事会 相关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设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规则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