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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网传媒(3009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川网传媒川网传媒(SZ:300987)2025-08-27 21:05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5] - 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6]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8]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一年[8] 投资审批及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按权限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实施方案变更也需审批[9] - 发生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出现投资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8][19] - 投资责任单位负责对外投资投后管理并每年提交投资进展专题报告[21] - 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进展情况梳理评估后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21] - 投资进展专题报告应包含投资实施、对象经营、财务指标等分析内容[21] - 公司审计部、财务部对投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21] -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2] - 投资管理部门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并追究责任[22]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对外投资及控股子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4] - 控股子公司应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备案联络方式[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