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0029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〇二五年八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