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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宏源药业宏源药业(SZ:301246)2025-08-27 21:06

董事任职规定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4] 会议相关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5]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公司管理层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17] - 工作例会每月一次,由总经理召集及主持[24] - 总经理召开管理层会议和工作例会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19][25] - 总经理临时会议针对突发或特定专门事项召开[22][23] 职权行使规定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未指定时董事会指定[6] - 非兼任董事的总经理等在董事会无表决权[7] - 总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先听职工代表意见[9] 财务审批规定 - 财务收支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报总经理或其授权分管副总经理批准[10] - 对外会计预、决算报表等须经财务负责人签署,重大业务计划等须会签[11] - 会计人员任用、晋升等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11] 报告与考核规定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8] - 总经理遇重大事故应2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2] - 总经理依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其他高管,报董事会批准[34] 制度修改规定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组织,修改后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7] 会议人员与议题规定 - 管理层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等,总经理可指定其他人员[18] - 副总经理等可提专项议题提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提交审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