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30124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避免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形式多样[2]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3] 关联交易与审查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按章程和制度决策实施[3] - 财务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3] 侵占处理措施 - 发生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拒不纠正则报备诉讼[3]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严格规定[3][4] 自查与整改 - 公司自查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有问题及时整改[4]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责任人,重大责任董事或被罢免[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