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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宏源药业宏源药业(SZ:301246)2025-08-27 21:0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5] - 董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召开临时会议[10][13][17]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等[19]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23][25][2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形成决议[37]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占比不同情况,按比例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4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5%以上提交股东会[42] 其他事项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3]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部分资助规定在特定条件可免适用[44]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51][52][5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