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 总裁工作细则
新朋股份新朋股份(SZ:002328)2025-08-27 21:06

人员任期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副总裁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聘连任[6] 会议制度 - 公司原则上每周定期召开一次总裁办公会会议[11] - 总裁办公会会议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3] 审批权限 - 超500万元重大经营等合同,总裁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16] - 100万元以下单项资产处置事项由总裁审批[16] - 单笔不超1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500万对外捐赠等支出,总裁可审批[16] - 日常经营中净资产1%以下对外投资事项(非关联交易),总裁在授权内审批[16] - 超100万资产处置事项需总裁办公会审批,超1000万元需董事长审批,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批,超50%需股东会审批[17] - 单笔融资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年度内累计低于20%的融资行为(非权益融资)属总裁办公会审议范围[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特定情况除外)由总裁办公会审议[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对外捐赠等支出不超30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5000万元[18] - 投资标的涉及指标占公司经审计指标超1%且净资产超100万元或净利润超10万元需总裁办公会审批,超10%且净资产超1000万元或净利润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超50%且净资产超5000万元或净利润超500万元(非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批[18] 汇报制度 - 总裁每六个月向董事会书面汇报公司业务、投资、决议执行等情况[20] - 总裁每六个月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重大合同签订、执行及资金运用情况[20] - 总裁每三个月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公司财务状况[20]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裁应向董事长汇报公司日常运作情况[21] 其他规定 - 总裁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23]

新朋股份(002328) - 总裁工作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