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新朋股份新朋股份(SZ:002328)2025-08-27 21:06

委托理财审议 - 委托理财年度使用资金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超过则提请股东会审议[8] 理财计划与报告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年制定理财计划并按额度报备审核及公告[10] - 投资管理部按月总结市场情况编制月报[10] - 每季度汇总委托理财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12] 理财业务管理 - 理财业务延续期间至少每月与受托方联络一次[11] 监督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理财产品业务情况[14] - 独立董事可检查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可检查并提议停投[14] - 委托理财审议后及时披露[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及修改[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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