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朋股份新朋股份(SZ:002328)2025-08-27 21:06

投资者关系工作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等[5] - 原则包括充分披露等[5]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有发展战略等[8]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8] 责任与职责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0] - 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等[11]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需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12]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3] 活动要求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17] - 提前二个交易日披露通知,会议不少于二小时[17] 说明会情形 - 六种情形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8][19]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19] 调研管理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告知董秘[21] - 与调研方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 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2]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22] 致歉会 - 受处罚或谴责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2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