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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002328) -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
新朋股份新朋股份(SZ:002328)2025-08-27 21:06

内部审计制度设立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保障股东权益并提高经济效益[2]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履行监督和评价职能[5] 人员与方式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多种能力[6] - 内部审计采取多种审计方式结合履行职责[7] 业务与管理范围 - 内部审计业务范围涵盖公司经营多业务环节[8] - 内部审计管理范围涉及公司控制及管理部门并评价内控[9] 部门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包括制定制度、指导子公司审计等[9]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情况[10]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合同及资产状况等[11]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风险、反担保等情况[11] 审计频率与时间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2]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2] - 内部审计部门应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3]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14]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突击审计[20] - 被审计部门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交换审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2] - 被审计部门自收到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1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做出书面答复[22] -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被审计部门审计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23] -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或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5] - 审计结束后应出具书面报告,过程中可出具期中书面及口头报告[25] 档案管理 - 内审部门应建立审计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27] 激励与责任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30] -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或违规应追究责任[30] - 对违规单位可采取批评通报等处理措施[31] - 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1] - 打击报复内审人员应纠正,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1] - 被审计部门人员不配合审计应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1] 制度拟定与执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定、修改和解释,经审核批准后执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