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交易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独立交易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 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 或者企业债券,但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包含关联人的除外;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 (四)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本制度第九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 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