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9]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票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新增股份转让规定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1] 离任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1] 承诺期股份限制 - 董事和高管承诺期限内不转让且尚在承诺期,股份不得转让[13]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24] 权益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2%[17] 信息披露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9] - 特定情形下增持达2%或完成计划,需通知公司披露结果和律师核查意见[20] - 董事和高管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2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应在两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7]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达规定比例,应按规定报告和披露[27] 其他规定 - 新任董事任职通过后二日内,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0]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受处罚[2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1]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31] - 存在董事等人员股票交易计划申请表[33] - 存在董事等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34]
新朋股份(0023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