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6] 职务解除与交接 - 特定情形公司依法解除董高职务,决议作出日生效[7] - 董高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与责任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损,董高承担赔偿责任[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