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36,400,000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证券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及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10] - 公司股东不得抽回股本,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7][18][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1名董事长[37] - 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需及时书面报告[41]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43]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0] 其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通知[51] - 公司章程修订意见需经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生效[57]
康盛股份(002418) - 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