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00240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与决策程序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 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委托理财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 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使用自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