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0024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方式有公开、邀请、单一选聘三种[7] 改聘条件与要求 - 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续5年不得参与[12]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5] - 除规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改聘审核与公告 - 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4] - 改聘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等内容[15]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包括法规执行等[17]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需报告董事会[17] - 董事会可对责任人通报批评[18] - 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约损失公司和责任人承担[18]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8] - 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也需审议批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