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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300118)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8月)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SZ:300118)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具体负责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 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 或证券事务代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 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