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300118)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8月)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董秘为负责人,证券部负责监管及披露[2] - 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外泄重大信息[3] 人员范围 - 内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等,5%以上股份股东及相关人员也在内[8] 保密义务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有保密义务,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8] - 财务、统计人员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1] 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指定媒体按时限披露重大信息,其他媒体不得提前[9] 违规处理 - 信息泄露应追责、报告交易所并立即公开[9] - 违规造成严重损失可要求赔偿并处分[13]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