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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3001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SZ:300118)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披露信 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 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 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公司董事长,同时报送董 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