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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3001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SZ:300118)2025-08-27 22:48

选聘标准与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应公开发布选聘文件[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4]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4] 选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决策程序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聘请议案[6] 聘用期限 - 与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期满可续聘[11] 改聘相关 - 审计管理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可约见事务所并评价质量[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为前任事务所在股东会陈述提供便利[17]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监督检查 - 审计管理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9]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1] - 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