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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3001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SZ:300118)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 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