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300118) - 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 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审计管理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第二章 审计管理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管理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