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300118)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8月)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券持有 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