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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0012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一彬科技一彬科技(SZ:001278)2025-08-27 22:47

重大信息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4] 重大信息范围 - 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事项等属重大信息[6][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对外担保除外)[13][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关联交易[14] 其他事项报告要求 - 诉讼或仲裁、对外担保等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告[15]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当报告[15] - 大股东等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等应至少十八个交易日前书面报告[15]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需第一时间书面报告[16] - 大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应第一时间书面报告[16] - 大股东等买入公司股票至少两个交易日前需书面报告[16] 报告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17]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8] - 因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上报或报告失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公司可在其他媒体刊登信息,但不得早于指定媒体[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