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一彬科技(0012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一彬科技一彬科技(SZ:001278)2025-08-27 22:4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况,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3]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财、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条件[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方发表同意意见,并在会后两交易日公告相关内容[14]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若已披露且金额确定,应在置换前公告[13] 专户管理 - 公司应审慎选择银行开设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7] 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与招股或募集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情形应及时公告[5]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且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18,2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年度情况[2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其他事项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多项条件并公告相关内容[18,19] -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满足一定要求[19] - 公司应按先后顺序有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