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彬科技(001278) - 利润分配制度(2025年8月)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9] - 发展阶段难分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9]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10] 决策程序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殊情况三分之二以上[14] - 董事会未提现金分配预案,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请股东会审议[17] 股利派发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9] 政策调整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并履行决策程序[20] 信息披露 - 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1]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22]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资金[23]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 制度制定公司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