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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00127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一彬科技一彬科技(SZ:001278)2025-08-27 22: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6][7]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0]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有国家定价依国家定价等[11] 审议规则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批准[15]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累计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7]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6] 审计与评估要求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22] - 关联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股权除外),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22]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已审议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履行情况[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3]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3] - 可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并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非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经股东会审议非日常关联交易,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