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增强投资者回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 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得 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前款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 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