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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3011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何氏眼科何氏眼科(SZ:301103)2025-08-27 22:48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