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3]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1][12] 资料与选任 - 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1] - 选任前一至两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8] 细则执行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和修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