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由劳动合同规定[4] 后续事项 - 董事及高管离职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署确认书[7] - 董事及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9] - 离职董事及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