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财务资助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特定情况除外[2] 财务资助审批规则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情况需审议通过[6] - 需财务部门审核、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7][9] 财务资助操作要求 - 应签署协议,继续资助视同新行为需重新审批[10] - 审议通过后需公告相关内容,出现问题及时披露[11][13] 财务资助职责分工 - 资助前风险调查,审批后信息披露和手续办理分工明确[16][17] - 财务管理部跟踪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合规性[16][18] 制度其他说明 - 违反规定追究责任,制度相关定义及执行依据说明[19][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审议通过后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