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上海钢联上海钢联(SZ:300226)2025-08-27 22: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不得被提名独立董事[12] - 连续任职六年内部分时段不得被提名[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及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9]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及异议[20]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22]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20][22]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7]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应提议解除职务[3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37] 评估与披露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3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0]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42] - 保障知情权,及时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且保存至少十年[4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3]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6]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5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