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情况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4]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4] 股东会召开地点与形式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指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并采用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2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现场股东会当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8] -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现场股东会当日9:15 - 15:00[28]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表决权征集与限制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表决权[4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0] 董事选举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3]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表决时不得对提案实质性修改[44][45] - 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6]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48] - 有关联关系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分红实施时间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7] 决议撤销与保存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5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6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64] 公告与记录要求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52]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5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3] 决议不成立情形 - 有四种情形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61] 术语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3]
上海钢联(3002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