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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002125)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核查意见
湘潭电化湘潭电化(SZ:002125)2025-08-27 23:15

公司信息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及其他三方各出资1000万元,占比均为25%[1][11] - 电化产投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1664.90万元,净资产 - 183.27万元,2024年营收0万元,净利润 - 154.88万元[4] - 湖南裕能注册资本75725.30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34206.98万元,净资产1166054.24万元,2024年营收2259852.72万元,净利润58995.41万元[6][7] - 浙江远程注册资本50000万元,吉利集团(宁波)有限公司持股99.90%[7][8] 合资公司治理 - 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各方应在60日内实缴出资完毕[13] -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电化产投提名的董事担任[14] - 合资公司设1名监事,由浙江远程提名[14] - 合资公司总经理由电化产投推荐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电化产投提名[14] - 一方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15] - 违约方需对相对方损失进行足额补偿[16] 关联交易 - 2025年1 - 7月公司与电化产投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00万元[21] - 2025年1 - 7月公司与湖南裕能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8.54万元[21] 决策流程 - 2025年8月26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票同意审议通过设立合资公司议案[22]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4票同意审议通过设立合资公司议案[23] 风险与展望 - 合资公司设立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存在不确定性[20] - 公司与关联方设合资公司可探索研发路径,降低成本与风险[19]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财务状况[19] - 合资公司未来经营可能受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业务发展不达预期[20] - 保荐人认为设立合资公司决策程序合规,无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情形[24][25]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