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产生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下列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2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下列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16]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就相关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18]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9] - 制度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0]
鹏翎股份(30037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