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鹏翎股份鹏翎股份(SZ:300375)2025-08-27 23:51

选聘规则 - 选聘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5]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超2年[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费用与聘期 - 审计费用下降20%及以上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0] - 选聘聘期一年,可续聘[12]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 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4] - 改聘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并披露意见[14] - 改聘应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6] - 改聘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监督与信息 - 审计委员会选聘不受不当影响[18]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纳入年度评价[20]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0] 其他 - 公司和事务所提高信息安全意识[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