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高阳科技(00818)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高阳科技高阳科技(HK:00818)2025-08-28 17:21

高陽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 職權範圍 ********************* 前言 本公司設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並訂有書面職權範圍。本職權範圍經本公 司董事(「 董事」) 會(「 董事會」) 不時修訂及批准,以符合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 項下的企業管治守則。 成員及秘書 1. 組成 : 委員會須至少由 3 名成員(「成員」)組成 及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委員會的成員由董事會從非執行董事中委 任,其中過半數必須是獨立非執行董事「獨( 立非執行董事」)。 2. 主席 :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亦必須是獨立 非執行董事。 3. 秘書 : 公司秘書或(如公司秘書沒有出席)其代 表將擔任委員會秘書。委員會可不時委任 任何其他具有適當資格及經驗的人擔任委 員會秘書。 1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18)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權限 職責 委員會應有以下職責: 會議 | 10. | 會議次數 | : | 委員會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如委員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