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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600362)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08-28 17:5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取消监事会的议案[1]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内容包括改“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等[4] - 公司拟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部分治理制度[4] 股权相关 -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10] -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分别实施[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化工产品、贸易、设备制造等多项业务[9] 股东权益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未执行可起诉[16] - 股东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20]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28]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成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4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席[59]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60] 财务相关 - 公司财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20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并至少在召开日前21日送达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68][6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9] - 公司可现金或股票形式分配股利,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现金分红预案需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情况[70]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43]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少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44]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不少于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