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法人与自然人定义 - 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或有权行使10%以上投票权的法人为关联法人[5] - 公司与关联人合资且关联人权益不小于10%的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须董事会审议[9] - 多项比值超0.1%且少于5%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除外)须董事会审议[10] - 股本比率超0.1%且少于5%或资产净值比率超0.5%且少于5%需关注[12] - 各项比率少于0.1%(资产净值比率少于0.5%)的关联交易报主管领导审批[12] - 任一项比率超过5%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和股东会独立股东审议批准[12] 关联交易时间安排 - 公司原则上每年9月30日前集中讨论审议关联交易[11] - 预计关联交易发生20天前(重大关联交易90天前)申报[12] 关联交易申报与处理 - 申报关联交易需提交交易申报报告等文件材料[13] - 董事会秘书室组织会审关联交易申报材料[14] - 关联交易按决策权限分别处理[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7] 关联交易合同期限 - 一般情况下总合同为三年,若任一项比率超25%,有效期至多为一年[23] - 持续关联交易分合同或具体实施合同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且不超总合同期限[26] 公司相关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5] - 主要股东指有权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25] - 30%受控公司指可行使30%或以上表决权等的公司[25] - 占多数控制权的公司指可行使50%以上表决权等的公司[27] - 构成控制情形之一为能行使或控制行使30%表决权[26] 关联交易其他要求 - 关联交易发生单位或部门每年7月15日及次年1月15日前报送统计表及占用情况表[20] - 须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公告后15个营业日内向股东寄发通函等[19] - 经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在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实际执行情况[20] - 关联交易未获批不得发生,执行中不得超上限[14][15]
江西铜业(600362)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