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600362)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会议规则 - 提名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过半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会议召集至少需7天通知[6]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次数不少于每年一次[10]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10] - 制订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并披露[11] - 监察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检讨达标进度[11]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11] 议事规则施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