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4

制度修订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修订[1]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5] 信息处理 - 公司网站发布和更新公告或变更信息需1个工作日内完成[10] - 3个交易日内回复上交所e互动平台咨询、投诉和建议[10] 业绩沟通 - 年度及半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季度报告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业绩交流会[10] 其他规定 - 记录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保存不少于3年[12] - 制度用语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公司章程》执行[14]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监管规定不一致时以监管规定为准[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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