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现时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核数公司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者 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且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所有委员均为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独 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是《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规定 的具备适当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b) 该名人士不再享有该公司财务利益的日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董事会任命。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经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