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任职资格与职责 - 有特定不良记录人士不得担任[5] - 需履行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6] 解聘与审计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9] - 离任两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10] 人员协助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8]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任职资格与职责 - 有特定不良记录人士不得担任[5] - 需履行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6] 解聘与审计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9] - 离任两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10] 人员协助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