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 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 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