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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集团(6037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宁水集团宁水集团(SH:603700)2025-08-28 17:5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