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6052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5] - 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等[9] 沟通方式与规定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9] - 当年现金分红触及规定,低于30%需说明[10] - 不得在沟通中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11] 基础建设与管理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并保证畅通[13] - 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12] 负责人与部门职责 - 董事长为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3] - 部门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13][14][15] 会议相关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尽快举行说明会,参与人员含董事长等[16] - 说明会内容涵盖行业状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18] - 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18] 其他制度规定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31] - 发布重大信息后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9] - 特定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9][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2]